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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学重点

作者:管理员|文章出处:本站|更新时间:2017-10-24 10:24:06|人气:1985

 第四章 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知识

 
第一节 关于变态心理学 
正常心理活动和异常心理活动之间,有相互转化的可能性。这一可能性,就是正常心理活动和异常心理活动在人群中永远并存的依据。
第二单元 学科简史 
(一) 精神分析的理论解释
1、 是从两个命题出发的,用弗洛伊德自己的话来说就是1)精神分析第一个令人不快的命题是: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2)第二个命题也是精神分析的创见之一,认为性的冲动,广义的和狭义的,都是神经症。
2、依据上述两个命题,弗洛伊德又推演出以下的判断:
(1)人类的生物本能,是心理活动的动力,“力比多”;
(2)“力比多”自出生起到发展结束,有三个发展阶段:口腔欲、肛门欲和生殖器欲阶段。
(3)人的心理结构由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构成;与此相对应的人格则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
(4)本我是按“快乐原则”活动,“自我”是按“现实原则” 活动,“超我”是按“道德原则”活动。
(5)人们为了冲突引起焦虑,具有防止焦虑的能力,这种能力叫做“防御机制”。
3、精神分析的理论对心理异常现象的说明
4、弗洛伊德的历史功绩不在心理方面,而是在哲学方面。
(三)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解释 (P255)
     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首先提出“潜能”概念,并同时赋予它一种性质,即“潜能”不论就生理方面或心理方面,都具有趋向完善的性质和特点。之后,便断定心理问题和心理异常就是由于“潜能” 趋于完善的特征
受到了阻碍,是“自我”无法实现的结果。
 
第二节 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的概念
第一单元 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的概念
一、心理的正面,即正常的心理活动,具有三个功能:
1、能保障人作为生物体顺利地适应环境,健康地生存发展;
2、能保障人作为社会实体正常地进行人际交往,在家庭、社会团体、机构中正常地肩负责任,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组织正常运行;
 3、能使人类正常地、正确地反映、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与其规律性,以便创造性地改造世界,创造出更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条件。
第二单元 心理正常与心理异常的区分
一. 心理学的区分原则
确定心理正常与异常的依据的三条原则:
(一)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
(二)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
(三)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第三节 常见异常心理的症状
第一单元 认知障碍
一、 感知障碍
(一)感觉障碍
1、感觉过敏:病理性或功能性感觉阈限降低而对外界低强度刺激的过强反应。
2、感觉减退:由于病理性或功能性感觉阈限增高而对外界刺激的感受迟钝。
3、内感性不适:躯体内部性质不明确、部位不具体的不舒适感,或难以忍受的异常感觉。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二)知觉障碍
1、错觉:对客观事物歪曲的知觉。正常人偶有错觉发生,但经现实验证后,可加以纠正。精神疾病患者的错觉不能接受实现检验,在意识障碍的谵妄状态时,错觉常带有恐怖性质。
2、幻觉:无对象性的知觉。感知到的形象不是由客观事物引起。幻觉时一种很重要的精神病性症状。
根据感受器官不同,幻觉可分为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和内脏性幻觉。临床上最为常见的是幻听,幻视次之,其他种类的幻觉较少出现。
(1)幻听:包括言语性和非言语性的幻听。言语性幻听又可分为:命令性幻听、评论性幻听、争论性幻听。可见于多种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器质性、心因性、功能性精神障碍。
(2)幻视:可见于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疾病和高热患者。
(3)幻嗅:患者嗅到的异味感。常见于精神分裂症,颞叶癫痫或颞叶肿瘤时也有时可见。
(4)幻味:患者在事物或水中尝到某种特殊的怪味道。主要见于精神分裂症。
(5)幻触:患者感到皮肤或粘膜上有虫爬、针刺、电灼等异常感觉。常见于精神分裂症和癫痫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6)内脏性幻觉:患者躯体内部有性质很明确,部位很具体的异常感觉。多见于精神分裂症或严重抑郁症发作。
按幻觉体验的来源,有真性幻觉和假性幻觉两种。
(1)真性幻觉:患者的幻觉形象清晰、生动、位置精确,与客观事物一样,并引起相应的情感和行为反应。
(2)假性幻觉:幻觉形象模糊、不生动、位置不精确,与客观事物不一样。
按幻觉产生的特殊条件,又有功能性幻觉、思维鸣响、心因性幻觉等。
(1)功能性幻觉:在某个感觉器官处于功能活动状态的同时发现的幻觉。
功能性幻听与正常知觉同时出现、同时存在、同时消失、两者互不融合。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2)思维鸣响:又叫思维回响,是特殊形式的幻觉。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1)心因性幻觉:是强烈的精神刺激引发的幻觉。幻觉内容与精神刺激因素有密切的联系。仅仅见于应激相关的精神障碍、癔症等。
(三)感知综合障碍 该症状分为“视物显大症”“ 视物显小症”。统称为视物变形症。
二、思维障碍(P263)
(一) 思维形式障碍
     1、思维奔逸:一种兴奋性的思维联想障碍,主要指思维活动量的增加和思维联想速度加快而言。患者表现为语量多,语速快,多见于狂躁状态或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
     2、思维迟缓:一种抑制性的思维联想障碍,与上述思维奔逸相反,以思维活动显著缓慢,联系困难,思考问题吃力,反应迟钝为表现,语速慢,多见于抑郁状态或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发作。
     3、思维贫乏:患者思想内容空虚,概念和词汇贫乏,对一般性的询问往往无明显的应答性反应或回答得很简单。多见于精神分裂症或器质性精神障碍痴呆状态。
     4、思维松弛或思维散漫:患者的思维活动表现为联想松弛,内容散漫。“答非所问”可见于精神分裂症。
     5、破裂性思维:患者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思维联想过程破裂,谈话内容缺乏内在意义上的连贯性和应有的逻辑性。
     6、思维不连贯:严重的破坏性思维。多见于脑器质性和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有意识障碍时。
     7、思维中断:患者无意识障碍,又无明显的外界干扰等原因,思维过程在短暂时间内突然中断,常常变现为言语在明显不应该停顿的地方突然停顿。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8、思维插入和思维被夺:患者在思考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一些与主题无关的意外联想,患者对这部分意外联想有明显的不自在感,认为这种思想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不受其意志的支配,称思维插入。若患者在思考的过程中突然认为自己的一些思想被外界的力量夺走了,称思维被夺。两者多见于精神分裂。
     9、思维云集:又称强制性思维,是指一种不受患者意愿支配的思潮,强制性地大量涌现在脑内,内容往往杂乱多变,毫无意义,毫无系统,与周围环境也无任何联系。多见于精神分裂症,也可见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10、病理性赘述:患者在与人交谈过程中不能简单明了、直接了断地回答问题,在谈话过程中夹杂了很多不必要的细节。多见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11、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指患者主动地以一些普通的概念、词句或动作来表示某些特殊的、不经患者解释别人无法理解的含意。
12、语词新作:患者自己创造一些文字、图形成符号,并赋予其特殊的含意。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13、逻辑倒错性思维:以思维联想过程中逻辑性的明显障碍为主要特征。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二)思维内容障碍(P266)
1、妄想
妄想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病理性思维。荒诞离奇、毫无根据、坚信不移、不可说服。临床上主要按妄想的主要内容归类,常见的有:
(1)关系妄想:患者把实际与他无关的事,认为与他本人有关系。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2)被害妄想:患者坚信周围某人或某些团伙对他进行跟踪监视、打击、陷害,甚至在其食物和饮水中放毒等。多见于精神分裂症和偏执性精神分裂症。
(3)特殊意义妄想:患者认为周围人的言行,日常的举动,不仅与他有关,而且有一种特殊的含义。
(4)物理影响妄想:患者认为自己的思维、情感、意志行为活动受到外界某种力量的支配、控制和操作,患者不能自主,称影响妄想。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5)夸大妄想:患者夸大自己的财富、地位、能力、权利等。可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精神分裂症和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6)自罪妄想:又称罪恶妄想。患者毫无根据地认为自己犯了严重错误和罪行,甚至自己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应受惩罚,以至拒食或要求劳动改造以赎其罪。主要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发作,也可见于精神分裂症等其他精神疾病。
(7)疑病妄想:患者毫无根据地坚信自己患了某种严重躯体疾病或不治之症,因此到处求医,即使通过一系列详细检查和多次反复的医学检证都不能纠正其歪曲的信念,多见于精神分裂症,也可见于更年期和老年期精神障碍。
(8)嫉妒妄想:患者坚信配偶对其不忠,另有外遇。因此,患者跟踪监视配偶的日常活动,甚至检查配偶的内裤等,想法设法寻找所谓的证据。多见于精神分裂症、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更年期精神障碍等。
(9)钟情妄想:这一种妄想实际是一种被钟情妄想,患者坚信某异性对自己产生了爱情,即使遭到对方严厉拒绝,反而认为对方是在考验自己对爱情的忠诚。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10)内心被揭露感:又称被洞悉感。患者认为其内心的想法或者患者本人及其家人之间的隐私,未经患者语言文字的表达,别人就知道了。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11)其他如被窃妄想、变兽妄想、非血统妄想等。
      按妄想的起源以及妄想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分类,将妄想分为
(1)原发性妄想 是突然发生,内容不可理解。
(2)继发性妄想 是指以错觉、幻觉、逻辑推理障碍等在某些幻想的基础上产生另一种妄想。
2、强迫观念:又称强迫性思维,是指某一种观念或概念,反复地出现在患者的脑海中。患者自己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必要的,甚至是荒谬的,并力图加以摆脱。但事与愿违,想摆脱,又摆脱不了,患者为此而苦恼。强迫观念可以表现为反复回忆某些事情经过(强迫性回忆)、反复思索某些毫无意义的问题(强迫性穷思竭虑)、反复对高层楼层进行计数(强迫性计数)、总是怀疑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强迫性怀疑)、脑中总是出现一些对立的观念(强迫性对立的观念)。强迫观念常伴有强迫动作。强迫观念多见于强迫症,强制性思维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3、超价观念:是一种在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错误观念。有一定事实基础,但观念是片面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多见于人格障碍和心因性精神障碍患者。   三、注意、记忆与智能障碍(P268)
(一)注意障碍
(二)记忆障碍:
1、记忆增强:是一种病理的记忆增强,表现为病前不能够并且不重要的事情都回忆起来。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也可见于偏执状态。
       2、记忆减退:临床上较多见,可以变现在远记忆力和近记忆力的减退。主要见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3、遗忘:对局限于某一事件或某一时期内的经历不能回忆,称遗忘。
4、错构:是记忆的错误,对过去曾经经过的事情,在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上出现错误的回忆,并坚信不移。多见于脑器质性疾病。
5、虚构:患者在回忆中将过去事实上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说成是确有其事。当患者同时出现记忆减退、错构、虚构以及定向力发生障碍时则称为柯萨可综合症,又称遗忘综合症。多见于慢性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以及其他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三)智能障碍
1.精神发育迟滞:多种因素的影响,可使大脑发育不良或发育受阻,使其智能明显低于正常的同龄人。
2.痴呆:是一种综合症,是意识清楚情况下后天获得的记忆、智能的明显受损。
四、自知力障碍
自知力是指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病态的认识和批判能力。
第二单元情感障碍(P270)
一、以程度变化为主的情感障碍
(一)情感高涨:患者经常面带笑容,自诉心理高兴,就像过节一样。多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患者易激惹。
(二)情感低落:患者经常面带愁容表情痛苦悲伤。自诉精力不足,失眠。原因是患者由于思维迟缓对社会交往变得顾虑重重。
(三)焦虑:患者在缺乏充分的事实根据和客观因素的情况下,对其自身健康或其他问题感到忧虑不安,紧张恐惧,顾虑重重,犹如大祸临头,惶惶不可终日,即使多方解劝也不能消除其焦虑。多见于焦虑症、惊恐障碍。
(四)恐怖:患者遇到特定物时,随即产生一种紧张恐惧的心情,明知没必要,却无法摆脱。多见于恐怖症。
二、以性质改变为主的情感障碍
(一)情感迟钝:患者对一般情况下能引起鲜明情感反应的事情反应平淡,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见于精神分裂症早期以及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二)情感淡漠:指患者对一些能引起正常人情感波动的事情以及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事情,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衰退期和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三)情感倒错:患者的情感反应与现实刺激的性质不相称。多见于精神分裂症。
三、脑器质性损害的情感障碍
(一)情感脆弱:患者常常因为一些细小或无关重要的事情而伤心落泪或兴奋激动,无法克制。
(二)易激怒:患者很容易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而引起强烈的情感的情感反应。常见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持续时间一般较短。也可见于躁狂状态等功能性精神疾病。
(三)强制性哭笑:患者在没有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下,突然出现不能控制的、没有丝毫感染力的面部表情。
(四)欣快:是在痴呆基础上的一种“情绪高涨”。可见于麻痹性痴呆和脑动脉硬化性精神障碍。
第三单元意志行为障碍
一、意志增强:意志活动的增多,不同的精神障碍变现不尽相同。
二、意志缺乏:表现为患者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行动被动 ,生活极端懒散,个人及居室卫生极差。
三、意志减退:患者的意志活动减少。
四、精神运动性兴奋:常区分为协调性和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两种。
五、精神运动性抑制:
(一)木僵:指患者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动,言语活动和动作行为处于完全的抑制状态。
(二)违拗:患者对于别人要求他做的动作,不但不执行,反而做出与要求完全相反的动作。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三)蜡样屈曲:患者不仅表现为木僵状态,并且患者的肢体任人摆布,即使被放在一个很不舒服的姿势,也可在较长时间内像蜡塑一样维持不动。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四)缄默:患者缄默不语,也不回答问题,但有时可以用手势或点头、摇头示意,或通过写字与别人进行交流。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和癔症患者。
(五)被动性服从:患者被动地服从医生或其他人的命令和要求,即使是完成别人所要求的动作对他不利,会使他难受,患者也绝对服从。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六)刻板动作:指患者机械刻板地反复重复某一单调的动作,常与刻板语言同时出现。多见于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七)模仿动作:指患者无目的的模仿被人的动作,常与模仿言语同时出现,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多见于多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
(八)意向倒错:患者的意向活动与一般常情相违背,导致患者的行为活动无法为他人所理解。见于精神分裂症青春型。
(九)作态:患者做出幼稚愚蠢、古怪做作、动作、步态与表情。多见于精神分裂症青春型。
(十)强迫动作:是一种违反本人意愿,反复出现的动作。多见于强迫症。
 
第四节常见精神障碍
第一单元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妄想性障碍
一、精神分裂症:具有感知、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或脱离现实为特征 。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完好,患病期自知力基本丧失。分青春型、偏执型、紧张型、单纯型。
二、偏执性精神障碍:以系统妄想为突出临床表现的精神性障碍。内容有一定现实性,并不荒谬。
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第二单元心境障碍
 
心 理 正 常
心 理 不 正 常
心 理 健  康
心 理 不  健 康   
(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含部分可疑神经症)     
含变态人格,确诊的神经症,其他 各类精神障碍
一、躁狂发作:特点是情绪高涨、思维奔逸、精神运动性兴奋。
二、抑郁发作:特点是情绪低落、思维缓慢、语言动作减少和迟缓。
三、双相障碍:表现为情绪高涨与情绪低落交错发生。
四、持续性心境障碍:情绪性并常有起伏的心境障碍。
第三单元神经症
神经症,旧称神经官能症 ,是一组非精神病性功能性障碍。
一、恐怖症:分为场所、社交、特定恐怖三种类型。
二、焦虑症:分为急性和慢性焦虑症。
三、强迫性障碍:分为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两类。
四、躯体形式障碍:分为躯体化障碍、疑病症、躯体形式的植物功能紊乱和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
五、神经衰弱: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
第四单元应激相关障碍
一、急性应激障碍:急剧、严重的精神打击,刺激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发作。
二、创伤后应激障碍:遭受强烈的或灾难性精神创伤事件后,数月或半年内出现的精神障碍。
三、适应障碍:遇到了应激性事件,出现了反应性情绪障碍,适应不良性行为障碍和社会功能受损。
第五单元人格障碍及性心理障碍
一、人格障碍:是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形成了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明显影响其社会功能和职业功能,可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病人为此感到痛苦。
 临床常见的人格障碍有:偏执性人格障碍、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冲动性人格障碍、表演性人格障碍、强迫性人格障碍、焦虑性人格障碍、依赖性人格障碍。
二、性心理障碍:分为性身份障碍、性偏好障碍、性指向障碍。
第六单元心理生理障碍
一、进食障碍:包括神经性厌食症、神经性贪食及神经性呕吐。
二、睡眠障碍:包括失眠症、嗜睡症和某些发作性睡眠异常情况。
三、性功能障碍:
第七单元癔症
一、分离性障碍:癔症性意识障碍和情感爆发等。
二、转换性障碍:运动障碍和感觉障碍。
三、癔症的特殊表现形式
 
第五节 心理健康与心理不健康
第二单元 评估心理健康地标准
在智商正常范围内,一个人的智力水平高或低,与他的心理健康水平并无显著地相关
一、评估心理健康地三标准
第一,体验标准
第二,操作标准
第三,发展标准
二、心理健康水平的十标准
(一)心理活动强度:对于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
(二)心理活动耐受力:对突然地强大精神刺激的抵抗能力。
(三)周期节律性:以注意力品质的好坏为客观指标。
(四)意识水平:
(五)暗示性
(六)康复能力
(七)心理自控力
(八)自信心
(九)社会交往
(十)环境适应能力  
第三单元 相关概念的区分及内涵
心理正常、心理异常问题的图示
神经症与正常的分界线
一、病程:不到三个月为短程,评1分;三个月到一年为中程,评2分;一年以上为长程,评3分。
二、精神痛苦的程度:轻度者病人自己可以主动设法摆脱,评1分;中度者病人自己摆脱不了,须靠别人的帮助或处境的改变才能摆脱,评2分;重度病人几乎完全无法摆脱,评3分。
三、社会功能:能照常工作学习或者工作学习以及人际交往只有轻微妨碍者,评1分;中度社会功能受损害者,工作学习或人际交往效率明显下降,不得不减轻工作或改变工作或只能部分工作,或某些社交场合不得不尽量避免,评2分;重度社会功能受损害者完全不能工作学习,不得不休病假或推卸,或某些必要的社会交往完全回避,评3分。
如果总分为3,可以认为不够诊断为神经症。如果总分不小于6,神经症的诊断是可以成立的。4~5分为可疑病例,需进一步观察确诊。
 
第六节 关于健康心理学
一、躯体疾病患者的一般心理特点
(一)对客观世界和自身价值的态度发生改变
(二)患者把注意力从外界转移到自身的体验和感觉上
(三)情绪低落
(四)时间感觉发生变化
(五)精神偏离日常状态
 
第七节 心理不健康状态的分类
第一单元 概述
心理健康咨询的工作对象,只是心理不健康的各类状态。
效度:就是确定“心理不健康状态”真实存在的标尺。
第二单元  心理不健康地分类
一、心理不健康的
第一类型 — 一般心理问题
诊断为心理问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由于现实生活、工作压力、处事失误等因素而产生内心冲突,并因此而体验到不良情绪(如厌烦、后悔、懊丧、自责等)。
不良情绪不间断地持续满一个月 ,或不良情绪间断地持续两个月仍不能自行化解;
不良情绪反应仍在相当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终能保持行为不失常态,基本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社会交往,但效率有所下降。
自始至终,不良情绪的激发因素仅仅局限于最初事件;即便是与最初事件有联系的其他事情,也不引起此类不良情绪。
综合描述“心理问题”,可概括为如下几点,并给出如下定义:
 “心理问题”是由现实因素激发,持续时间较短,情绪反应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严重破坏社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二、心理不健康的第二类型 — 严重心理问题
是由相对强烈的现实因素激发,初始情绪反应剧烈、持续时间长久、内容充分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三、心理不健康的第三类型 — 神经症性的心理问题(即“可疑神经症”)
分为客观性、神经性、道德性焦虑。
临床变现:
1焦虑是一种情绪状态,病人基本的内心体验是害怕,如提心吊胆,忐忑不安,甚至极端惊恐或恐怖。
(1) 这种情绪是不快的和痛苦的,
(2) 这种情绪指向未来,
(3) 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威胁和危险
(4) 有躯体不适感
焦虑症状包括三个方面:
(1) 与处境不相称的痛苦情绪体验
(2) 精神运动性不安
(3) 伴有身体不适感的植物神经功能障碍
焦虑神经症有两种主要的临床形式,但二者之间并无截然的分界线,互相过度和重叠的情况并不少见。一种是广泛性焦虑,一种是急性焦虑发作,也称为惊恐障碍。
烦恼与焦虑的不同:烦恼主要是对过去的事后悔和对现状不满,而焦虑几乎完全是对未来的可能性的恐惧。
焦虑症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焦虑的情绪体验,另一方面是焦虑的身体表现(运动性不安和植物功能障碍)。
焦虑与抑郁的区分:焦虑和抑郁都是有密切关系的两种精神病理状态。在等级制度诊断系统中,抑郁症是较高等级,焦虑症是较低等级。诊断焦虑症必须排除抑郁症,而诊断抑郁症时无需排除焦虑症。先有焦虑后出现抑郁的病人,即最初诊断为焦虑症的病人,症状较持久,总的预后较差。
 
第八节 压力与健康
第一单元 从心理学角度看压力
一、压力源的种类:
1.生物性压力源:直接阻碍和破坏个体生存与种族延续的事件。
2.精神性压力源:直接阻碍和破坏个体正常精神需要的内在和外在事件。
3、社会环境性压力源:分为纯社会性和由自身状况造成的人际适应问题。
第二单元 压力的适应
一、压力的种类:
1、一般单一性生活压力
2、叠加性压力:同时性叠加压力(四面楚歌)、继时性叠加压力。(祸不单行)
3、破坏性压力:
又称极端压力,包括战争、大地震、空难、遭受攻击、被绑架、被强暴,等等。
创伤后压力失调(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  :对外界反应减少,情绪沮丧或过度过敏,失眠、焦虑等。
 灾难综合症分三个阶段:1、惊吓期,2、恢复期,3、康复。在康复之后,心理重新达到平衡。
 二、压力的适应
适应压力的三个阶段:
1、警觉阶段
2、搏斗阶段
1)警觉阶段的生理、生化指标在表面恢复正常,外在行为平复,但这是一种表面现象,是一种被控制的状态。
2)个体内在的生理和心理资源被大量消耗。
3)由于调控压力而大量消耗能量,所以个体变得敏感、脆弱。
3、衰竭阶段,
第三单元 压力的临床后果和中介系统
一、压力的临床后果
(二)从压力源到临床相的逻辑过程:
 1.对压力的影响阶段。只有被个体察觉、与个体生活相关并引起响应的事件,才对个体构成压力。
 2.中介系统的增益或消解过程。
1)认知系统的具体作用。2)社会支持系统。3)生物调节系统(主要包括神经内分泌和免疫系统。生物调节系统作为压力的中介系统,是主要的免疫系统。
 3.临床相阶段。及时型症状和滞后型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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